潼财发〔2024〕114号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登录查看】179686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本机关在采购监督工作中,发现你公司参与“潼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资料,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处以该项目中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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