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2010-04-21 00:00:00

部门规章

全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登录查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登录查看】起施行。局 长 王 勇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

最新独家项目

更多

最新意向公开项目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