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登录查看】法》等7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登录查看】【登录查看】公布)根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指示精神,省政府决定对《【登录查看】法》等7件省政府规章作如下修改:一、《【登录查看】法》(一)删去第六条第三项。(二)删去第二十条。(三)删去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中“标底审定单位”。二、《江西省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文件均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或出现其他情况可能影响招标投标的公正性的,可以建议项目法人、招标代理人对招标文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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