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发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政发[1998]109号 【登录查看】)第一条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执行《条例》和本细则。《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凡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实行招标投标的,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的具体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