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资〔2024〕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登录查看】管理委员会、园林绿化局,【登录查看】管理委员会,【登录查看】,【登录查看】,【登录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为规范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更好发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支持和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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