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港口、轨道交通)、水利(水务)、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能源工作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按照《【登录查看】〈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粤府〔2022〕51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应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一、严格规范保证金收取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