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冀建建市〔2020〕6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排查整治突出问题,深入推动“行业清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298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担当作为,按照《方案》明确的工作内容、要求、时间节点,聚焦重点内容,全面落实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