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职责的通知津交发〔2019〕100号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各区交通(公路)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区交通(公路)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二、各区交通(公路)主管部门需在2019年底前完善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管需要的人员、制度、机构、网站等。三、自通知下发后,各区交通(公路)主管部门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