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购[2018]26号省直各部门: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主体责任.提高采购执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凡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应编尽编、应列尽列”的原则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落实采购项目资金来源、细化预算品目,切实编实编细采购预算,做到不虚编、不漏编。年初未编列采购预算的项目不予办理政府采购事项。对于年初无法明确的项目,待项目明确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