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34号文件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7-02-27 00:00:00

规范性文件

山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34号文件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稳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健全工作机制省级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物价局等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物价局,负责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工作,督导各级、各部门抓好制度落实。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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