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运行有关工作的函闽财购函〔2017〕41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网上公开试点工作的部署安排,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下简称信息系统)定于【登录查看】起在省级预算单位部署应用,并逐步向市、县(区)推广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系统启用后省级政府采购业务均应通过信息系统办理(除信息系统启用前未办结业务外)。特殊情况仍需使用原业务系统办理省级政府采购业务的,应事先取得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办同意。二、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登录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善基础资料和人员信息,并按照使用要求办理采购信息公告、评审专家抽取通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