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开展自主创新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有关政策的通知辽政发〔2017〕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6〕92号)精神,省政府决定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若干规定的通知》(辽政发〔2006〕10号)和《【登录查看】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87号)中关于支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停止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