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法的通知赣建建[2017]2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对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进行了修订,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精神,按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