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7〕39号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部门:为规范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令2016年第3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暂行)》。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代章)【登录查看】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