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发〔2016〕1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放管服”改革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降低招投标制度交易成本,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全市各级招投标运作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招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招投标工作实际,确定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