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发〔2016〕27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随着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施行,我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日益规范、有序。但是,目前部分领域、部分项目仍存在规避招标投标、围标串标、挂靠或出借资质投标,以及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降低了国有资金投资绩效,增加了腐败风险,给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经市政府同意,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