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垫江府办发〔2016〕3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社会事业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以及《【登录查看】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从我县实际出发,充分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积极稳妥、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二)合理界定,以事定费。按照完善基本公共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