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字〔2016〕148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会同发展改革、人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通信和工商等单位成立【登录查看】,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比照省领导小组,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本市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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