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登录查看】、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认真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以下简称清理规范工作),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于落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