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赣建招〔2016〕6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登录查看】,省农垦、冶金、【登录查看】建管站(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主体的行为,减少投诉纠纷的产生。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一、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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