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发〔2016〕23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切实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挂靠资质、串标围标、违法转包等问题,预防和减少招投标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精神,现就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招投标程序和操作办法(一)严格执行招标方式审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和货物采购,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