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河北省拟保留的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目录》的公示冀发改招标【2016】51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委“一问责八清理”实施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发改法规〔2015〕787号),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冀发改招标〔2016〕230号),于【登录查看】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清理工作。经汇总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清理意见,整理汇编了河北省拟保留的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目录。自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