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岚综管综〔2016〕83号区直各单位,各片区开发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登录查看】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机制,提高配置效益,规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预防交易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