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异议、投诉和举报联动调处机制与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嵊政办〔2016〕2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嵊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异议、投诉和举报联动调处机制与责任追究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登录查看】嵊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异议、投诉和举报联动调处机制与责任追究办法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快速有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异议、投诉和举报事项,切实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