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的意见宁建发〔2016〕28号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登录查看】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3号),指导各市、县(区)切实做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以下简称棚改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重要意义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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