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16〕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登录查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7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