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淳监〔2015〕25号各乡镇,县属各单位:《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淳安县监察局 淳安县财政局淳安县发改局 淳安县审计局淳安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中共淳安县委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淳安县人民政府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录查看】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投资规模,规范工程变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