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16〕28号省直各单位,各市、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2016-2017年度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中采购目录》,详见附件),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目录适用年限为适应预算编制及政策执行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此次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适用于2016-2017两个年度,2017年度采购目录不再单独印发。二、集中采购目录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