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关于印发《【登录查看】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榕财采〔2016〕1号市直各预算主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公布事项的授权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2015〕38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改后的《【登录查看】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明确适用《政府采购法》管辖的项目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