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关于印发《【登录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采〔2015〕590号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台投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登录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登录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登录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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