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录查看】发〔2015〕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登录查看】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登录查看】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登录查看】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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