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丹公共资源局〔2015〕18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秩序,推进公共资源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登录查看】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丹江口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不良行为是指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和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公共资源局”)依法认定的当事人各种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