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推动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就建筑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在我省跨区域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取消省外建筑业企业入闽备案管理,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跨区域承揽业务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不得要求办理进入当地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变相实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