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2015-11-28 00:00:00

规范性文件

陕西

陕政办发〔2015〕10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运用大数据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一)运用大数据创新政府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积极运用大数据的理念、技术和资源,研究分析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共性、个性化需求,在注册登记、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投资、政策动态、招标投标、品牌评价、检验检测、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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