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性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赣政办字〔2015〕14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为加强政府性资金投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政府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赣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行报价承诺法评标,抑制围标卖标。为控制“政府工程项目”造价,节约成本,从源头上抑制围标卖标行为,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报价承诺法评标。上述项目中标价应等于或低于工程施工审定限额乘以中标价确定系数(K)。中标价确定系数(K)的确定实行动态管理,由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会同财政、审计、城乡规划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市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