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5〕1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工业园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平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平阴县人民政府【登录查看】平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