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梅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梅政规〔2015〕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龙感湖保护区,小池滨江新区,黄梅经济开发区,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黄梅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黄梅县人民政府【登录查看】黄梅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县管国有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业务委托行为,提高工作质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