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进一步优化项目招投标工作六项措施》的通知岚综管办〔2015〕161号区直各部门,各片区开发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国有企业:区党工委管委会2015年第4次联席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平潭综合实验区进一步优化项目招投标工作六项措施》,现予印发。一、进一步优化项目招投标工作措施,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登录查看】平潭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投资体制改革【登录查看】版操作规则的具体细化;对建立健全招投标市场信誉考核体系、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二、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改革创新,支持招投标工作流程改革先行先试。区交通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