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发〔2015〕1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登录查看】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15〕11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登录查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法制办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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