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庇护产品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8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省级各部门: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庇护产品政策,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提高残疾人自我实现能力,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登录查看】法》以及中国残联、民政部、财政部等8部门《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5〕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庇护产品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