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

2015-07-24 00:00:00

规范性文件

福建

三元区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元财购〔2015〕6号三元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元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将【登录查看】公厅《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明财购〔2015〕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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