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分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的通知甬建发〔2015〕139号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本市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个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详见附件)。本通知自【登录查看】起执行,甬监〔2012〕1号、甬建发〔2014〕108号、甬建发〔2014〕17号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附件:决定修改的文件【登录查看】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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