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财政局关于改革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选择办法的通知

2015-07-09 00:00:00

规范性文件

福建

湖里区财政局关于改革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选择办法的通知厦湖财〔2015〕115号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街道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登录查看】法的通知》(厦财购[2015]8号),为落实简政放权,实行“宽进严管”,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市场中公平竞争,经研究决定,对本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选择办法进行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择办法按照当年政府采购目录,凡未纳入大宗货物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委托与项目要求相适应的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如采购人有独立编制政府采购文件的能力,具备开展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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