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

2015-07-02 00:00:00

规范性文件

福建

【登录查看】公厅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明财购〔2015〕50号市直有关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财政局:现将【登录查看】公厅《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闽财购〔2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登录查看】日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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