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改革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选择办法的通知

2015-06-09 00:00:00

规范性文件

福建

【登录查看】法的通知厦财购〔2015〕8号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落实简政放权,实行“宽进严管”,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市场中公平竞争,经研究决定,对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选择办法进行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择办法按照当年政府采购目录,凡未纳入大宗货物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委托与项目要求相适应的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如采购人有独立编制政府采购文件的能力,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可以自行组织采购。采购人选择的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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