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字〔2015〕140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现就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一、改革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方式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住建部意见精神,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