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制度的通知新建招〔2015〕3号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若干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作要点》、《【登录查看】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和《【登录查看】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补充规定》(新建招[2011]5号)精神,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保证代理质量及效率,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制度,先通知如下:一、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经办入是指代理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熟练掌握招标投标有关业务,取得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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