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延续的通知

2015-04-27 00:00:00

规范性文件

福建

【登录查看】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延续的通知明财购〔2015〕31号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车辆保险于2012年统一实行政府采购,经【登录查看】织了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登录查看】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的承保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 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文件精神,我市正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为确保改革期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车辆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

最新独家项目

更多

最新意向公开项目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