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州)、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48号)要求,为了做好我省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检查,按照财政部要求,坚持“全省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原则,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市(州)、县(区)两级财政部门共同参与。省财政厅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组长由采购办主任李有定担任,检查人员由监督检查局、采购办有关人员组成,对全省检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对市(州)、县(区)检查工作给予指导,并负责省级政府采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