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政办秘〔2015〕25号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培育和发展我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城乡生产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登录查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及《【登录查看】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县行政区域从事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的,适用本暂行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农村产权交易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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